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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(附样表)
www.hnedu.gov.cn 发布时间:2015-01-20 11:19 浏览数:7212
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(附样式)

附件3

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(样式)

姓  名

        张   三

性  别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男

(一寸免冠近照
贴在文本框内)

出生年月

        1993.02

婚姻状况

          未婚

政治面貌

     共青团员

籍  贯

       张家界永定区

民  族

        土家族

身份证号

430xxx199302xxxxxx

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

  湖南  省(区、市)   张家界永定区  市(县)xxx街道xxx号x栋xx室

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

单位

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

邮政编码

地址

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

730030

现工作或学习单位


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

 

本人联系电话

186xxxxxxxx

毕业学校及专业


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

 

毕 业 时 间

2013.06

最后学位

学士

最后学历

本科

报考单位

湖南大学

报考专业

工商管理学

1.自愿报考本计划。

2.自愿签定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条款,承诺毕业后回本人(在职)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(非在职和应届生)所在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,并至少服务5(5)

3.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、户口、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。应届生寄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。

注:考生若同意上述3项内容,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,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,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。

 

考生签字 张三(手写签名) 2014 年10月16日

 

单位意见(在职考生):

   

 

 






     
(盖章)

 

2014年10 月15日

 
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民教处(高教处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意见: 

 

   

 

 

 

   

(盖章)

 

年  月 日 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本表一式三份: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省招办、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

审批单位: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海南、西藏、陕西、新疆等省(区、市)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高教处等相关处室; 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宁夏、贵州、云南、甘肃、青海等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民教处。

     跨省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(教委)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。


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(样式)

姓  名

       李四

性  别

           男

 

(一寸免冠近照贴在文本框内)

 

出生年月

     1985.06

婚姻状况

         已婚

政治面貌

        党员

籍  贯

    湘西吉首

民  族

       土家

身份证号


430xxx198506xxxxxx

 

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

湖南省(区、市)张家界永定区 市(县)

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

单位

张家界市人民医院

邮政编码

地址

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市人民医院

427000

现工作或学习单位

 

张家界市人民医院

 

本人联系电话

136xxxxxxxx

毕业学校及专业

怀化学院临床医学

毕 业 时 间

2012.06

最后学位

硕士

最后学历

硕研

报 考 单 位

中南大学

报考专业

临床医学(肝胆外科)

1.自愿报考本计划。

2.自愿签定协议书,承诺毕业后回本人(在职)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(非在职和应届生)所在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,并至少服务8(8)

3.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、户口、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。应届生寄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。

 

注:考生若同意上述3项内容,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,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,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。

 

考生签字   李四(手写签名) 2014 年10月16日

 

单位意见(在职考生):

   

 

 

同意报考。




张家界市人民医院

 (盖章)

 

2014年10月15日

 
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民教处(高教处)意见: 

 

   

 

 

 

   

(盖章)

 

年  月 日 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本表一式三份: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、省招办、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

审批单位: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海南、西藏、陕西、新疆等省(区、市)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高教处等相关处室; 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宁夏、贵州、云南、甘肃、青海等省(区、市)教育厅(教委)民教处。

     跨省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(教委)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。

下载链接:

附件3: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.doc
附件4: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.doc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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